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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关党委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6-04

各党支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3周年及新中国成立75周年,进一步激励对标先进、担当作为、奋勇争先,学校党委决定,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。现就做好表彰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、推荐数量

(一)名额分配。按照学校党委名额分配情况,机关党委推荐表彰优秀共产党员(教工)2人、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、先进党支部1个,学校推荐对象将择优作为上级“两优一先”表彰对象。

(二)支部推荐。各党支部立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实际,按照推荐条件,公平公正择优推荐4名优秀共产党员、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个先进党支部候选对象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(一)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坚持“三先三优”,自觉遵守党章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坚守初心使命,践行根本宗旨,勇于担当作为,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,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;关键时刻冲得上去、危难关头豁得出来,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;积极参加党纪学习教育,清正廉洁,品德高尚,受到党员、群众广泛赞誉。

(二)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熟悉党务工作,能够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,取得显著成绩;推荐人选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,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,在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、党员队伍管理、团结引领群众等方面有独到见解和做法;推荐人选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,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,工作严谨细致、积极主动,能够模范履职尽责;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廉洁自律,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。

(三)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;认真贯彻执行党章,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,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,团结带领党员、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,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;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,作用充分发挥,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;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,真抓实干,作风优良,团结协作,勤政廉政,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,赢得党员、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
本次推荐实行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师德师风、安全等前置审核制度,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成员2021年以来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。优秀共产党员重点向教育教学工作一线倾斜,其中一线党员教师不少于2/3。推荐为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,必须具体从事党建工作,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(截至2024年6月30日);其中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,其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需2021年以来未出现违纪违法问题。

、工作程序

(一)启动部署。根据学校党委通知要求,部署启动推荐工作。

(二)组织推荐。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,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。按照推荐条件党支部严格审核把关,研究提出推荐对象,机关党委在综合分析、广泛征求意见后,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,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。拟推荐对象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相互之间一般不交叉,厅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,处级干部要严控数量,已故党员不推荐。先进党支部优先从全国、全省样板支部或成绩突出的五星“先锋”党支部中推荐。

(三)评审考察。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均为差额推荐。经研究确定拟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,受党委组织部委托,机关党委进行逐一考察,考察过程中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、师生员工及群众的意见,同时征求纪检监察、组织、宣传、统战、信访等方面的意见,并进行党风廉政、意识形态、师德师风、安全等前置审核。拟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考察。凡是存在不符合中央、省委有关规定情形的,均不得作为推荐对象。经考察合格后,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提出建议表彰对象。

(四)确立对象。学校对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提交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,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3天。对发现问题的,原则上不再递补。

(五)通报表彰。学校党委作出表彰决定,对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、奖金和奖牌。适时召开表彰大会,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

做好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,政治性、政策性、程序性强。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支部书记要亲自安排,精心组织实施。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、条件和程序进行,坚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,严格进行审核把关,确保充分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和时代性。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,坚决不予推荐。

(二)注重宣传,强化引领

要组织力量高质量做好相关报表及事迹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,把亮点工作和过硬事迹挖掘出来,做到简洁凝练、生动鲜活、重点突出,相关信息和情况数据要准确客观。充分利用宣传媒介,对这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,通过组织推荐、宣传先进典型,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、创先争优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。

(三)严肃纪律,强化监督

要坚持全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,严肃工作纪律,把推荐条件、程序和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,让广大师生了解知晓推荐工作,接受党员群众监督。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,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;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、谋取私利、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。

请各党支部将《机关党委2024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》,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同意后,2024年6月5日14点前报机关党委(办公楼756房间)。

联系人:杨奎亭,联系电话:2602091。

 

附件:机关党委2024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


机关党委

2024年6月4日


附件

 

机关党委2024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

 

党支部名称

推荐情况

优秀共产党员

(共推荐4人,其中本支部最多推荐1人)

优秀党务工作者

(共推荐4人,其中本支部最多推荐1人)

先进党支部

(共推荐2个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支部书记(签字)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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